香港國際機場

勞工須知

如果您是根據「運輸業輸入勞工計劃 – 航空業」從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地區聘用的僱員,您的僱傭條件由「標準僱傭合約」(「僱傭合約」)及香港法例規管。

您應留意下列資料:

住宿及膳食

住宿 - 來自內地的輸入勞工

僱主必須於香港或內地爲您提供居所,除非您居於您在內地的住所。由僱主提供的居所須符合僱傭合約附表所訂的標準。僱主可免費提供有關住宿,或就提供住宿而從應支付予您的工資扣除住宿費,最高數額為按僱傭合約計算的同期應付工資的百分之十,或實際住宿費用,兩者以較少者爲準。

為便利居於珠海的內地輸港人員往返香港,機場管理局或相關僱主會提供來往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及香港國際機場的收費跨境交通服務。

 

住宿 - 來自內地以外地區的輸入勞工

僱主必須於香港爲您提供居所。由僱主提供的居所須符合僱傭合約附表所訂的標準。僱主可免費提供有關住宿,或就提供住宿而從應支付予您的工資扣除住宿費,最高數額為按僱傭合約計算的同期應付工資的百分之十,或實際住宿費用,兩者以較少者爲準。

 

膳食

僱主不一定要提供膳食給您;如提供膳食,則必須為免費。

費用

  • 在僱傭合約開始及終止或屆滿時,僱主必須為您支付往返香港與您的原居地的旅費。
  • 不論您在僱用期間居於香港或內地,您須自行承擔日常由居所往返工作地點的交通費用,包括跨境交通費用(如有)。
  • 僱主須支付您的簽證/進入許可費用及之後的延期費用及體格檢驗費用 。

工資、工時及休息日

  • 僱主必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向您發放工資,並須確保工資直接存入您香港的銀行戶口。僱主(不論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其為自己)不得直接或間接與您訂立任何協議,要求您將全部或部分工資或您根據僱傭合約有權得到的任何款項交回予僱主,或從您索取或接受該等回扣。
  • 僱主不得令您在連續24小時的期間內工作超逾12小時,超時工作包括在內。如您須從事較僱傭合約所列的正常工作時數為長的工作,僱主須根據僱傭合約向您支付超時工資。
  • 您應享有法定假期,並每七天應享有不少於一天休息日。您受僱每滿十二個月,可享有最少七天有薪年假。有薪年假的日數須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而增加。

其他保障

免費醫療及工傷補償

  • 如您於受僱期間生病或受傷(但不包括不在香港期間),僱主須為您提供免費醫療,包括診症費用、住院費用及牙科急診。您須接受任何註冊醫生的診治服務 。
  • 如您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受傷或患上職業病,則僱主須根據香港法例第 282 章《 僱員補償條例 》為您支付補償。

 

強制性公積金(簡稱「強積金」)

  • 根據香港法例第 485 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除部份豁免人士外,凡 18 至 65 歲的僱員和自僱人士,都必須參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豁免人士包括持有少於 13 個月工作簽證、或已獲得海外退休計劃保障的海外人士。
  • 如您未獲豁免於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僱主必須爲您登記參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按時供款、及按時從您入息中扣除僱員供款並交予受託人。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法定供款額是僱主和僱員根據僱員有關入息的數 額,各自供款百分之五,而每月各自供款以一千五百元爲上限。僱員 如在某月收取的有關入息少於七千一百元,便不須就該月收入供款, 但其僱主仍須供款百分之五。
  • 您須屆滿 65 歲的退休年齡,才可領回強積金。然而,如您將永久性地離開香港,則可提前取回強積金。
  • 有關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事宜,您可致電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熱線電話 2918 0102 查詢。

 

 薪俸税

  • 您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因任何職位或受僱工作而獲得的入息,均須課繳香港的薪俸税。課税年度是由每年的4月1日至翌年的3月31日。
  • 有關薪俸税事宜,您可致電稅務局熱線電話 187 8088或按此鏈結了解詳情。

           

 合約屆滿前終止合約

  • 在僱傭合約屆滿前,您或僱主可根據僱傭合約,給予對方書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以終止僱傭合約。
  • 僱傭合約屆滿或終止後,您必須返回原居地。
  • 如您希望了解《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 57 章)下有關終止僱傭合約的規定(包括即時終止僱傭合約的情況),可致電勞工處24小時熱線 2717 1771 (此熱線由「1823」接聽)或按此鏈結了解詳情。

         

簡介會及培訓

僱傭權益簡介會

您於抵港後八個星期內,需要參加由機場管理局舉辦的強制性簡介會。該簡介會的目的是向您介紹僱傭合約所訂定的僱傭權益以及「運輸業輸入勞工計劃 – 航空業」的規條。您參加此強制性簡介會期間會被視為按您的僱傭合約的規定工作,僱主不得扣減您的工資。​

 

基礎證書課程

您必須於到港後參加由僱主及香港國際航空學院為您安排有關香港國際機場運作的基礎證書課程 。

查詢或投訴

部門電話電郵地址

如您想查詢有關《僱傭條例》的問題,請聯絡:

  • 勞工處(一般查詢)

 

2717-1771

 

enquiry@labour.gov.hk

如您想查詢有關強積金事宜, 請聯絡: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熱線

 

2918-0102

 

mpfa@mpfa.org.hk

如您想查詢簽證及入境事宜, 請聯絡:

  • 入境事務處(一般查詢)

 

2824-6111

 

enquiry@immd.gov.hk

如您想舉報貪污事宜, 請聯絡:

  • 廉政公署 (舉報貪污熱線)

 

2526-6366

 

general@icac.org.hk

如您想查詢香港税務事宜, 請聯絡:

  • 税務局 (一般查詢)

 

187-8088

 

taxinfo@ird.gov.hk

如遇緊急事故並需警方協助, 請聯絡:

  • 香港警務處 (緊急事故熱線)

 

999

 

其他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