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24年2月1日,下午6時) - 機場管理局(機管局)公布,根據配售銀行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結算公司」)提交的認購資料,截至接受認購的截止日期2024年1月25日下午2時,已合共收到香港國際機場零售債券本金金額為15,690,820,000港元的有效申請共175,178份。
有效申請的分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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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申請的總數 |
有效申請的本金總金額(港元) |
配售銀行 |
163,429 |
14,964,470,000 |
香港結算公司(包括透過指定證券經紀提出的認購申請) |
11,749 |
726,350,000 |
總計 |
175,178 |
15,690,820,000 |
收到的有效申請的本金總金額超過將發行債券的最高發行金額。該等債券已根據日期為2024年1月5日的發行備忘錄所載機制分配。在收到的有效申請中,按分配不同金額的債券,每個有效申請最多可分配三手買賣。申請認購兩手買賣或以下的申請,總計11,708份。他們將獲分配所申請的全部金額。剩餘163,470的有效申請(即申請超過兩手買賣的申請)將各獲分配兩手買賣,然後進行抽籤。在這些申請中,153,670的有效申請將獲分配額外一手買賣。最終發行金額為5,000,000,000港元。
就透過配售銀行認購債券的申請,配售銀行已同意自發行日起五個營業日內,包括發行日,即2024年2月9日前,完成有關獲分配的債券(如有)、適用的認購款項及申請款項中的任何退款金額的所有通知(「通知」)。
就透過香港結算公司認購債券的申請,香港結算公司已同意於發行日當日或之前完成所有通知。
就透過指定證券經紀認購債券的申請,機管局已於2023年11月28日的證券經紀簡介會上要求出席該簡介會的指定證券經紀自發行日起五個營業日內,包括發行日,即2024年2月9日前,完成所有通知,但概不保證該等指定證券經紀將遵守此要求。建議投資者向其自身的指定證券經紀查詢。
在此提醒,投資者應向其配售銀行、香港結算公司或其自身的指定證券經紀(視乎情況而定)諮詢有關申請認購債券的通知及退款安排,以索取進一步詳情。
債券將於2024年2月5日發行,而債券預期將於2024年2月6日在香港聯交所開始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