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24 年 1 月 5 日,中午 12 時) — 機場管理局(「機管局」)今天公布在香港推出香港國際機場零售債券(「債券」)。只有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的公眾人士符合資格透過獲委任的配售銀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或指定證券經紀認購債券。
日期為 2024 年 1 月 5 日的發行備忘錄(「發行備忘錄」)可於機管局網站(www.hongkongairport.com)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查閱。債券的主要資料概述如下:
債券將於 2024 年 2 月 5 日發行,並於下一個營業日(2024 年 2 月 6 日)在香港聯交所上市。機管局已委任 10 間銀行為債券的市場莊家。市場莊家獲委任竭盡所能在場外交易中為零售投資者維持債券的市場。
以下為獲委任的配售銀行:
以下為獲委任的指定證券經紀:
免責聲明及重要事項:本新聞稿乃由機場管理局刊發,其對本新聞稿的刊發及內容負責。投資債券涉及風險。決定是否投資債券前,你務必細閱發行備忘錄。發行備忘錄載列有關機場管理局及債券的重要資料(包括風險因素),而機場管理局並無嘗試在本新聞稿概述該等資料。機場管理局只刊發發行備忘錄的電子版。機場管理局不會提供發行備忘錄的印刷本。你可於機場管理局網站 www.hongkongairport.com 及香港聯交所網站 www.hkexnews.hk 下載發行備忘錄。本新聞稿並非招股章程,亦非要約或該等要約的邀請。債券的發售及所有申請均嚴格按照發行備忘錄的規定進行。你不應單憑本新聞稿而投資債券。
本新聞稿備有英文及中文版本。中文譯本僅供參考,如存在任何分歧,新聞稿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本新聞稿的刊發已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根據香港法例第 571 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105(1) 條授權。證監會的授權並不表示其認可或推介債券,或其認可本新聞稿提述之任何網站之內容。證監會不會對本新聞稿的內容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