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20 年 8月 13 日,凌晨零時) — 於 2020 年 8 月 15 日至 10 月 15 日期間,由中國內地機場出發的旅客可經香港國際機場轉機/過境到其他航點。前往中國內地各目的地的轉機/過境服務仍然暫停。
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香港國際機場恢復轉機/過境服務以來加強的措施維持有效,並適用於所有出發地及目的地,包括旅客須以同一張機票預約由不同航空公司集團營運的轉機/過境航班,旅客必須已辦理登記手續及持有兩程登機證列印本,其行李亦須貼上往目的地的行李標籤。轉機/過境旅客不可於香港國際機場停留超過 24 小時。旅客必須預先確認可於目的地入境。
根據各地區實施的入境及健康相關規定,航空公司必須在登機前確保旅客符合目的地的入境及健康檢疫要求,以及遵守香港國際機場對轉機/過境服務的要求,以避免旅客於香港國際機場滯留。
考慮到保障公共衞生的需要及密切監察不時變化的疫情情況,由 2020 年 6 月 1 日起香港國際機場逐步及有序地恢復轉機/過境服務。機場管理局在香港國際機場已實行一系列加強健康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