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指南

機場保安

為確保所有旅客享有安全的飛行旅程,香港國際機場已按照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指引,實施嚴密的保安規定。請細閱以下提示,以讓您在登機前有更多時間,享受機場服務及設施。

旅客辦理登記手續須知

請確保託運或手提行李內沒有違禁物品,亦沒有隨身攜帶此類物品。

請勿在託運或手提行李存放任何危險品,例如易燃液體、腐蝕性物質及氣罐等,以免危害航機安全。

嚴禁在託運行李存放任何備用鋰電池及可攜式電池充電器。

所有放置於手提行李的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均須以容量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盛載,並放在一個容量不超過一公升、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每名旅客只可攜帶一個裝有容器的透明塑膠袋。藥物、嬰兒奶品/食品及特別飲食所需的物品,經查證後可獲豁免。如所攜帶的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不符合以上規定,則必須於安檢前處理或棄掉1。請按此參閱常見問題。

保安檢查

在進入出境檢查大堂前,請準備好登機證及旅行證件以供檢查。

年滿11歲或以上及持有電子旅行證件的旅客,可使用自助保安閘口。如需職員協助,請前往輔助通道。

請參閱私隱政策,以了解更多詳情。

請將放於手提行李內或身上的電子及金屬物品,放置在獨立托盤內進行保安檢查。

由2018年8月13日起,所有在香港國際機場轉機的旅客,如攜帶裝有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的防干擾密封塑膠袋,必須在轉機旅客保安檢查站,接受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專門安檢儀器的進一步保安檢查。
 
在部分情況下,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須從塑膠袋取出,以便進行保安檢查。有關物品在通過檢查後,保安人員會將其放入由香港國際機場提供的新防干擾塑膠袋密封及重新包裝。
 
請旅客預留足夠時間接受保安檢查。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所選乘的航空公司以取得更多資料。

請通過金屬探測拱門,旅客亦可能會被要求進行人手檢查。

香港國際機場按照美國國土安全部的規定,就前往美國的旅客所攜帶的電子器材實施額外保安措施。受影響旅客請與航空公司聯絡,以了解有關詳情。

註:
1. 有關旅客攜帶的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個別目的地或航空公司可能會實施不同規定,請預先向航空公司或旅行社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