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方針
可持續發展願景
「我們的可持續發展願景是在不斷轉變且充滿挑戰的經濟、生態、科技及社會環境下,致力提升營運能力,在保持盈利的情況下持續發展,同時在機構內建立深厚的可持續發展文化。」
可持續發展管理架構
機管局透過機構內不同單位,執行可持續發展管理工作。下圖為現時的管理架構。
董事會
業務發展委員會
業務發展委員會獲授權按訂明的職權範圍,監督機管局的可持續發展。
高級管理層
工程及科技執行總監
工程及科技執行總監負責機管局的整體可持續發展管理及表現。
部門
可持續發展部
在工程及科技執行總監領導下,可持續發展部負責制訂及推行機管局的可持續發展策略、管理及匯報機制。
跨部門
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
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由機管局各部門代表組成,在編製可持續發展報告及制訂框架方面提供支援。
機管局的企業管治架構及方式,概述於2018/19年報企業管治部分。
管理方針
機管局負責機場的營運及發展。機場多項運作範疇均外判予專營商、租戶及政府部門。為此,我們採納三層方針管理機場整體的可持續發展,透過「控制、指引及影響」原則,反映我們對機場不同營運範疇的控制程度。